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会同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在全面梳理政策、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办公厅于12月25日印发实施。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是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按照“整体谋划、系统重塑、全面提升”的总要求,《指导意见》提出5方面22条措施。
一是总体要求。明确推动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提出到2030年,完善多部门、跨地区、军地联防联控机制,建成以疾控机构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军民融合、防治结合、全社会协同的疾控体系。
二是系统重塑疾控体系。强化国家、省、市、县级疾控机构核心职能,制定完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强化医疗机构疾控职能,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夯实疾控工作基础。
三是全面提升疾控专业能力。着力提升监测预警和检验检测、应急处置、传染病救治、公共卫生干预、行政执法、宣传教育能力,确保准备更加充分、预防更加有效、干预处置更加有力有序。
四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养、优化人员配备、完善人才使用与评价体系、健全人员激励机制,切实提升疾控队伍战斗力、凝聚力。
五是加大组织保障实施力度。推进法治建设,建立稳定投入机制,加强信息化支撑保障和科研攻关,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