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兴化市供销合作总社着力发挥财会后勤保障的作用,完善财务审计机制,织牢风险防控网络,有力推动了财务管理工作实现新跨越、迈上新台阶。
抓制度,促规范。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编制收支预算,坚持厉行节约,严控经费支出,坚决做到无预算不开支、不超预算开支。严格规范全系统资金结算管理,出台《关于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实施意见》《兴化市供销合作总社基层供销社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等一系列规范文件,从资金管理、报销标准、审批权限及流程、财务票据管理等各方面,细化各项支出范围和报销程序,对报销范围、额度标准提出了具体要求,提升了企业及基层社财务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重审计,强监督。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社的要求,完善内审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财务内部审计架构。按照《内审工作实施意见》,制订年度内审工作计划,对社有企业和基层供销社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实行常规审计,原则上每两年审计一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在负责人离任3个月内完成。两年来,共对7家基层社、10家社有企业进行了内部审计。同时加强内部审计整改落实,充分转化和运用内部审计成果,深入自查自纠,防患于未然,提高审计实效。
争资金,提效益。加强与财政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抢抓机遇,积极申报了“基层社改造提升”“废旧农膜及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农资应急储备”“兴化大米全产业链示范基地”等多项省市级项目。自2020年以来,累计争取了奖补资金3148万元。同时,强化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申报、评审和资金拨付流程,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意识,做到事前开展绩效评估,事中绩效运行跟踪,事后开展绩效评价,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