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水权作为抵押物申请贷款,解决了我们公司当前流动资金紧张的问题。”近日,湖北利银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负责人胡先生对浠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公司以取水权作为抵押物,成功取得200万元贷款。
据介绍,这是浠水首次办理取水权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由浠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与湖北浠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丁司垱支行协作完成。
作为湖北省取水权不动产登记试点,浠水县自然资源部门加强与县金融、水利等部门的对接,协同构建以生态资源价值实现为目标的绿色金融模式,打造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的取水权抵押登记业务流程,制定内容翔实、指导性强的操作规范,支持企业以取水权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贷款,将水资源转化为水资产,从而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推动自然资源统筹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