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以“夯实基层力量,创新驱动发展”为主题的2023安全用药创新发展大会在京举办。国家药监局政策法规司原司长刘沛表示,药品安全法规体系初步形成,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法律法规体系的“四梁八柱”已搭建完成。
国家药监局政策法规司原司长刘沛发表主旨演讲。中国经济网记者裴小阁/摄
在刘沛看来,药品安全要细化法规制度,强化责任,落实药品安全。“形势在发展,时代在前进。”法规体系也要随着时代的实践的变化而不断地变化。
刘沛介绍,在药品监管过程,44号文件和42号文件(《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解决了一系列问题,包括部署推进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改进药品临床试验审批、优先审评审批、促进药品创新和仿制药发展等一系列改革举措。
经过改革,解决了药品注册审评积压等问题,新药上市速度明显加快。截至2022年底,累计有551个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有效实现国产仿制药对原研药的临床替代,解决了老百姓用药需求。
刘沛认为,《药品管理法》的核心是“药品的安全有效可及”。
《药品管理法》规定,国家对药品管理实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也就是说药品全生命周期都要由上市许可持有人负责”。